《统计学习理论及应用》课程的考核评价,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
①课程作业:“统计学习”课内作业与课外作业的比例在1:5以上,鼓励学生进行课外的自学和探索。
②课程讨论: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开展激烈的课程讨论,学生遇到困难时,老师帮助学生取得成功。
③课程答辩:全程分布式,保证每个学生都有口头表达机会。
④课程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综合性的题目。
其中,“课程讨论”和“课程答辩”两个方面的考评成绩,教师应组织学生互评并进行综合点评,评价结果列入学生最终的成绩。评价应当有理有据,针对原理阐述、算法设计、编程实现、实验结果等方面发表意见。《统计学习理论及应用》课程“挑战性学习”的成绩将不再按照传统的考试方式确定,而是根据学习过程中的各项评分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