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示范思政课”申报

课程历史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自建国以来一直为我国大学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程。1949年10月8日,华北人民政府高等教育委员会颁发了《华北专科以上学校一九四九年公共必修课过渡时期实施暂行办法》,规定从 1949年开始在华北地区专科以上的高校开设《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论》、《新民主主义论》、《政治经济学》,这可以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在我国高校开设的起源,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1952年10月7日,教育部颁发了《关于全国高等学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课程的指示》,规定从1952年开始各类高校都要开设这三门课程。后来,经历了几次调整,时而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门课程的方式设置,时而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方式设置。然而,课程基本内容没有根本性的变化,是内容较为稳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

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是中央05方案确定的思想政治理论新课程体系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发展尤其是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思想理论体系。

该课程包含的内容较多,故在“文革”前的学时数较高,大多数学校是学年课,平均学时在150学时左右。“文革”后,教育部统一规定哲学72-76学时、政治经济学为72-76学时、科学社会主义为48学时(一般本科不上,研究生上)。随着教育改革,各校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了不同的调整,1991年教育部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调整,将《哲学》和《政治经济学》合并并加入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内容成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确定学时为72学。98年又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政治经济学》,学时分别为48学时。

在90年代初期,我校率先在省内高校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在创新课程体系、内容、压缩学时、注重实效性等方面成绩显著,于1997年“高扬改革旗帜,增强马列课的实效性”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之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又与其它思想政治理论课一同在新的一轮改革中获得2005年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